什么是医疗事故罪行?
最近对医疗事故罪行这块不太明白,自己也担心在就医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不知道怎么处理。想具体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行,希望能有个全面的解释,以便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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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首先,来理解一下这里面的关键要素。“医务人员”,就是那些在合法医疗机构里,有相应资质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像医生、护士等。“严重不负责任”,就是说他们没有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来做事。比如说,该做的检查没做,该遵守的手术流程没遵守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是结果方面的要求。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包括造成患者重度残疾、中度残疾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医生在做手术时,因为疏忽大意,把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导致患者后续出现严重的感染等健康问题,这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再比如,护士给患者拿错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死亡,也可能涉嫌这个罪名。但不是所有医疗过程中的失误都构成犯罪,只有达到“严重不负责任”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程度才会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判断是否构成该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经过专业的调查和鉴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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