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是什么?


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是商业活动中涉及到限制特定人员从事竞争业务的法律概念。下面来详细解释它们的含义以及两者的区别。 首先,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而竞业禁止,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主要是针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人员,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约定竞业禁止则是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适用对象不同,竞业限制适用于一般劳动者,只要他们掌握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而竞业禁止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特定人群。限制依据不同,竞业限制基于双方的约定;竞业禁止部分基于法律规定,部分基于约定。限制期限不同,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而竞业禁止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续存在。补偿情况不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定竞业禁止一般没有补偿,约定竞业禁止按约定处理。 总之,了解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的概念和区别,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非常重要,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