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是什么?
我在公司工作时,突然收到公司说要辞退我,还提到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想知道它的定义、在什么情况下会有,以及和我能拿到的赔偿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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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这其实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突然失去工作时,有一定的时间和资金去应对生活和寻找新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不过,如果上一个月的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是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给予的补偿。而代通知金只是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才会产生。比如,公司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和你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那么除了要给你经济补偿外,还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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