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我最近在找工作,看到有非全日制的岗位。我不太清楚这种用工形式具体是怎样的,比如工作时间、工资待遇、权益保障这些方面和全日制用工有啥不同,想了解一下非全日制用工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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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通俗来讲,它和我们常见的全日制用工不一样,在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 从工作时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而全日制用工通常是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 在工资支付上,非全日制用工也有独特之处。该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意味着非全日制劳动者可能会更频繁地收到工资。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非全日制用工相对灵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一般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关于社会保险,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只需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缴纳。而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和全日制用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和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等情况有所不同。总之,非全日制用工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一种更为灵活的用工选择,但在实际操作中,双方都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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