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面积被私人占用应该投诉到哪里?
我们小区有住户把公共走廊当成自家仓库,堆满了杂物,严重影响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我想反映这个情况,可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能告知一下具体该找哪里反映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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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区公共面积被私人占用时,可通过多个途径进行投诉反映。 首先,从小区内部管理来说,可以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投诉。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其中物业服务人的主要职责就包括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所以,当发现公共面积被占用,物业有义务去制止和处理。 若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当,还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他们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也可以与占用公共面积的业主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停止占用行为。 此外,还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投诉。例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他们依据相关的城市管理法规,有权对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等行为进行查处。还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这类涉及物业管理的问题,他们也可以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小区公共权益。以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到影响的业主个人为原告,将占用公共面积的业主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公共区域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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