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侵占公共区域该如何处理?
我家小区有业主把公共走廊当成自家仓库,堆满了杂物,严重影响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找物业反映了,也没解决。我想知道遇到这种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的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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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就明确了公共区域的性质和业主对其享有的权利。 如果发现有业主侵占公共区域,第一步可以尝试与该业主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友好的交流,向其说明公共区域的性质和侵占行为的不当之处,提醒其恢复原状。很多时候,业主可能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经过沟通后会主动改正。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反映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区域的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以,物业接到反映后,应该采取相应措施,如要求侵占业主整改等。 要是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或者无法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比如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城管部门反映,这些部门有权对侵占公共区域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受影响的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占公共区域的业主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公共区域的原状,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明公共区域被侵占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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