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区业主占用公共面积由哪个部门处理?

我家小区有业主私自占用公共面积,搭建了一些东西,这不仅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还对我们通行造成了不便。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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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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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生活中,公共面积是供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当有业主占用公共面积时,明确由哪个部门处理十分重要。 首先,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所以,物业有责任先进行制止和报告。 如果涉及到违章建筑方面的占用公共面积,一般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要是占用公共面积影响到环境卫生等问题,环卫部门或者城管部门可能会介入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有职责维护城市的整洁和秩序,对于破坏公共环境卫生、乱搭乱建等影响城市风貌的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占用公共面积引发了邻里之间的纠纷,也可以找社区居委会进行调解。社区居委会可以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促进业主之间达成和解。 总之,当遇到小区业主占用公共面积的情况,可以先向物业反映,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管部门、环卫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还能请求社区居委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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