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该如何解决?


当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时,可通过以下多种途径解决。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小区公共区域,像楼道、电梯前室、小区花园等,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若发现公共区域被占用,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占用者沟通协商。心平气和地跟对方说明公共区域大家都有使用的权利,占用会影响他人通行和生活,让对方主动移除占用物。这是最直接也是相对温和的解决方式。 要是与占用者沟通无效,就可以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物业服务公司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物业有义务对占用公共区域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没有有效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权利也有责任处理涉及业主权益的事务,督促物业履行职责,或者直接与占用者协商解决问题。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业主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比如,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可向消防部门投诉;占用公共绿化区域的,可向城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最后,如果所有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占用者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公共区域原状,并赔偿因占用行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