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申请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主要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国优先权则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设立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申请人来说,它给予申请人一定的时间缓冲,使其有更充裕的时间来完善发明创造、准备申请文件等。比如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后发现发明创造还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在优先权期限内进行改进后再提出申请,仍可以享受首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对专利申请优先权做出了明确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同时,申请人要享有优先权,需要按照规定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总之,专利申请优先权是一项对专利申请人非常有利的制度,了解并合理运用它,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