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是什么意思?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最近发现里面有些条款好像不太对,像是加班没写加班费这些。我就想知道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到底是怎么个不影响法?是哪些部分不受影响呢?我不太懂,想弄明白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怎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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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是指在一份劳动合同中,如果某些条款因为违反法律规定等原因被认定无效,但这并不影响合同里其他合法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依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是法律明确赋予的原则。 比如说,合同里约定员工加班没有加班费,这一约定因为违反了法律关于劳动者加班应获得相应报酬的规定,是无效的,但这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保护等其他合法条款的效力。 从法律原理来讲,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这有两层意思:其一,如果认定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劳动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例如,工作地点条款与加班报酬条款相对独立,加班报酬条款无效不影响工作地点条款效力。其二,如果劳动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劳动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劳动合同应当全部确认为无效。 常见的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情况有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若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条件消失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有效处理,尽量促使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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