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税前的公式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计算税前工资应缴纳的个税时,首先要了解一些关键概念。 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税的基础,它是指个人的收入减除各项扣除后的余额。这里的收入可以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扣除项目则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目前是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万元。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则涵盖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的个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额 - 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里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来确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应纳税所得额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每个级别对应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例如,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等。 在实际计算时,如果是按月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先将上述公式中的年度数据换算成月度数据进行计算。比如月度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额 - 5000元 - 月度专项扣除 - 月度专项附加扣除 - 月度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然后再根据月度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对应的月度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纳税额。 总之,通过明确收入、扣除项目,依据公式和税率表,就能准确计算出税前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