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抗辩权?


抗辩权是一个在法律领域中比较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当他人向你主张某种权利时,你可以依据抗辩权来拒绝对方的请求。这就好比在一场“权利的较量”中,抗辩权是你手中用来抵御对方权利主张的盾牌。 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民法典》中多处涉及到抗辩权的相关内容。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举个例子,甲和乙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甲没有交货却要求乙付款时,乙就可以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 先履行抗辩权也是常见的一种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甲和乙约定,甲先为乙提供原材料,乙再进行加工生产。如果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合格的原材料,乙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进行加工生产。 还有不安抗辩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比如,甲要先给乙发货,但是甲发现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有可能无法支付货款,此时甲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发货,并要求乙提供适当担保。 抗辩权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安全。它赋予了当事人在面对不合理的权利主张时,有合法拒绝的权利,避免当事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合同交易、侵权纠纷等各种法律场景中,抗辩权都可能会发挥重要的作用。所以,了解抗辩权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有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