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代开和委托代征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税务事务时,听到了汇总代开和委托代征这两个词,不太明白它们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了解汇总代开和委托代征的概念,它们在实际操作中有什么作用,以及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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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代开是指将多个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人的应税业务集中起来,由税务机关或者其他具备代开资格的单位代为开具发票的一种方式。比如说,一些零散的个体经营者,他们业务量小且分散,如果每个都去单独开具发票,手续繁琐,通过汇总代开就可以提高效率。从法律角度来看,汇总代开必须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发票开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委托代征则是指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依法委托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的行为。例如,对于一些流动性较大、税源难以管控的行业,税务机关可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代征税款。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所以,无论是汇总代开还是委托代征,都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操作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依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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