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什么?
我在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有问题,后来听说可能涉及医疗事故。我想知道三级医疗事故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它包含哪些情况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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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三级医疗事故的相关内容。 从定义上来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三级医疗事故就是其中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这一类型。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对三级医疗事故进行了具体的细分。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等情况。三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比如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等。三级丙等医疗事故指的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像面部轻度毁容等情况就属于此类。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比如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等。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微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例如拔除健康恒牙等情况。 如果发生疑似三级医疗事故的情况,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医疗机构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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