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请移送审查起诉报告书是什么?


呈请移送审查起诉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从定义来看,它是连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和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的重要桥梁。公安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根据法律规定,该犯罪行为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时候就会用到呈请移送审查起诉报告书。 从作用方面,它对于整个刑事诉讼流程有着重要意义。对公安机关而言,这是其侦查工作阶段性成果的体现,意味着案件侦查基本结束,可以进入下一个法律程序。对检察院来说,这份报告书是其开展审查起诉工作的重要依据。检察院会依据报告书中所阐述的事实、证据以及罪名认定等内容,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在使用情况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这里所说的起诉意见书就类似呈请移送审查起诉报告书,只有在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公安机关才会制作并呈送这份报告书。 制作呈请移送审查起诉报告书时,有着严格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一般要包含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案件的来源和侦查经过;犯罪事实和证据,要详细描述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情况,并列举相关证据;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为什么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以及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等。 总之,呈请移送审查起诉报告书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保障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犯罪行为能够得到依法处理,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