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属于什么司法范围?

我想了解下,之前我申请了个人所得税退税,税务机关给我办理了退还手续。我不太清楚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司法范围,是行政方面还是其他的呢?想弄明白背后的法律逻辑。
展开 view-more
  • #税务行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这一行为属于行政法的司法范围。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来说,就是规定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如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以及老百姓和政府部门之间关系的法律。 税务机关属于行政机关,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和退还工作是其履行行政职责的一部分。当纳税人符合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并办理退还手续,这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权力和法定职责所进行的行政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畴。 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退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纳税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规定的救济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属于行政法的司法范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