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后果: 第一,成功假释考验期满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那么假释考验期满后,就相当于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其法律效果与正常刑满释放相同。 第二,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的后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可能会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将重新回到监狱继续服刑,直到剩余的刑期执行完毕。 第三,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表明犯罪分子不仅要为新犯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将前罪未执行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执行,其面临的刑罚可能会更加严厉。 第四,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也就是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意味着犯罪分子需要对之前未被判决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要重新确定执行的刑罚。 综上所述,假释虽然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提前回归社会的机会,但也伴随着严格的法律要求和约束。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