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拥有哪些合法权利?


业主的合法权利是在物业管理等相关活动中保障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据。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业主所拥有的合法权利。 首先,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这就好比您买了一套房子,房子里面属于您的空间,像房间、厨房、卫生间等,您可以自由使用、处分,想怎么装修、布置都可以,别人不能随意干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其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的公共区域,如道路、绿地、电梯、楼梯间等都属于共有部分。业主可以共同使用这些区域,例如在小区的道路上行走,在绿地上休闲。同时,业主还有权参与对共有部分的管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有权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再者,业主有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组织。业主通过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另外,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业主有权知道他们的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比如,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约定进行小区的卫生清扫、安保巡逻等。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履行好合同义务,业主可以要求其改正。《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最后,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收益情况,业主有权利了解。例如,小区电梯内的广告收益、公共停车位的收费情况等,业主都有权知道这些收益的去向。 总之,业主拥有众多合法权利,这些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业主应当了解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