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著作权属于什么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所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当著作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此外,还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比如,侵权人未经许可复制并传播他人作品,著作权人可以要求其停止复制和传播行为,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对著作权人声誉的影响。 其次是行政责任。如果侵权行为同时损害了公共利益,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例如,侵权人大量复制并销售盗版书籍,严重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就可能面临行政机关的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当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