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什么?

我之前借给朋友一笔钱,当时没写还款时间,现在过了挺长时间了。我听说有诉讼时效这回事,有点担心。想问问在我国法律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当事人会丧失什么权益呢?会不会钱就追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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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不会丧失实体权利。实体权利就是说,比如别人欠你钱,这笔债务本身还是存在的,对方从道德和事实上还是欠你钱。但是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胜诉权通俗来讲,就是你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等主张权利的行为,法院不会再像诉讼时效未届满时那样支持你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会支持对方,你就难以通过诉讼要回钱。但要是对方不提出这个抗辩,或者同意还钱,那你还是有可能实现自己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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