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会如何处理?
之前把钱借给了朋友,当时也没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就没顾上这笔钱。现在突然想起来,感觉好像过去挺长时间了,担心超过诉讼时效。想知道要是真超过了,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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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给权利人行使权利规定的一个时间限制。在借款纠纷里,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权利人再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可能就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这个三年的起算点,如果当初约定了还款期限,那就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要是没有约定确切还款期限,那就从债权人主张还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而且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借款超过诉讼时效后,法院一般会这样处理: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理发现确实超过诉讼时效,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那么法院就可能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院强制要求债务人还钱了。 但是,如果债务人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即便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对方没提这事儿,法院还是会正常审理案件。要是债权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等情况,法院依然可能判决债权人胜诉。 另外,还有一些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该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制度。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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