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要起诉欠款不还的人,一般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首先是起诉状。这就像是你向法院说明情况的“说明书”,要写清楚原告(也就是你自己)和被告(欠款人)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写出你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对方偿还多少欠款,是否主张利息等。同时,详细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就是为什么你认为对方欠你钱,这就是事实与理由部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这些事项 。 其次是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简单来说,就是能证明你和欠款人身份的材料,像身份证、户口本等,让法院能确认你们是谁。 然后是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这可是很关键的东西,像借条、欠条、借款合同这些直接能证明对方借了你钱的书面凭证。要是没有这些传统凭证,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邮件、短信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双方约定的材料也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得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另外,如果在诉讼请求里有要求计算本金及利息数额,那还得准备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比如计算清单,清楚地列出利息是怎么算出来的。 要是有证据表明欠款人已经偿还过部分借款,也要准备好这方面的证据,这样在计算最终欠款金额时能准确无误。 还有,如果想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限制欠款人转移财产,就得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以及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等信息。 相关概念: 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用来表明诉求和事实理由等。 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用于确认参与诉讼的各方身份的材料。 债权凭证: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 财产保全:为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