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局通知去医院做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我收到劳动局通知去医院做工伤鉴定,但不清楚具体要带什么材料。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要进行工伤鉴定了,担心少带材料耽误事,想知道都得准备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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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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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局通知去医院进行工伤鉴定时,所需携带的材料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最为重要的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的书面决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您的受伤情况属于工伤的一个官方证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个决定书是进行工伤鉴定的基础材料之一。 其次,要带上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诊断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说明您受伤情况的文件,它能直观地反映出您的伤病状况。病历材料则详细记录了您从受伤到就诊的整个过程,包括各项检查、检验的结果,这些对于鉴定机构准确了解您的伤情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服务,您可以按照医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获取。 再者,需要准备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这是用于证明您的身份信息,确保鉴定的对象准确无误。 此外,如果您有其他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额外的材料。比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总之,在去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前,一定要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齐全,以免影响鉴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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