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素不包括什么?
我想了解下商业秘密构成要素的相关知识,尤其是哪些内容是不属于商业秘密构成要素的。我在和朋友讨论一个商业项目时,涉及到商业秘密的界定,不太清楚到底哪些东西不在商业秘密构成要素范围内,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下面来详细说说它的构成要素以及不包括的内容。 商业秘密主要有三个构成要素。一是秘密性,即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意味着它不是已经公开的信息,只有特定范围内的人知晓。比如企业独有的生产工艺,外界并不知道具体流程。二是价值性,该信息具有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像企业的客户名单,通过它可以拓展业务,增加收益。三是保密性,权利人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比如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密文件设置访问权限等。 那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素不包括什么呢?首先,已公开的信息肯定不包括在内。如果一个信息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被大众知晓,就不具备秘密性,自然不能成为商业秘密。例如,在公开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技术方案。其次,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也不属于构成要素。比如企业内部一些无关紧要的日常闲聊记录,对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没有实际帮助。最后,如果权利人没有采取保密措施,即便信息本身有价值且未公开,也不能认定为商业秘密。因为没有保密措施,就难以体现权利人对其作为秘密进行保护的意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这里的商业秘密就是符合上述构成要素的信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