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会立案?


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条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所涉及的危险物质范围,主要包括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这些物质因其特殊性质,一旦非法运输,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这表明如果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直接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者失去生命,就达到了立案标准。例如,运输放射性物质过程中,因防护不当导致人员受到辐射伤害,出现重伤或死亡的情况。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也就是说,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给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及以上时,就应当立案。比如,运输毒害性物质泄漏,污染了周边环境,清理和修复费用超过了10万元。 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对于特定的这些危险物质,运输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就构成犯罪需要立案。 4. 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例如,运输传染病病原体物质时发生泄漏,引发了传染病在一定范围内的流行或暴发。 5.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如果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破坏了生态平衡,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健康,也会被立案追诉。 6. 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对于一些虽然不属于上述具体情形,但同样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行为,也会予以立案。 需要强调的是,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同时还侵犯国家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管理制度。一旦实施了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就可能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必须依法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