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要约不可以撤销?
我之前发了一个要约给合作方,现在有点想撤销。但听说有些要 约不能撤销,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我发的要约里说明了承诺期限,还表明是不可撤销的,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呢?想了解下不可撤销要约的具体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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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可撤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首先,当要约人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时,意味着要约人给受要约人设定了一个回应的时间范围。例如,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表示乙必须在10天内作出承诺,那么甲就不能在这10天内随意撤销该要约。这是因为要约人通过设定承诺期限,向受要约人传达了其希望在该期限内达成合同的意愿,受要约人基于此承诺期限来考虑是否作出承诺。
其次,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也是常见的情况。明示就是明确地表达出来,比如在要约中直接写明“本要约不可撤销”。这是要约人主动放弃自己撤销要约的权利,是对受要约人的一种承诺,所以不能随意撤销。
另外,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要约同样不可撤销。比如甲向乙发出一个收购乙工厂设备的要约,乙根据以往和甲的合作习惯以及甲在要约中的表述,有理由认为这个要约不可撤销。于是乙为了履行合同,开始清理设备、安排运输等合理的准备工作。此时甲就不能撤销要约,因为乙已经基于对要约不可撤销的合理信赖进行了准备,如果撤销会给乙造成损失。
总之,这些不可撤销要约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信赖和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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