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通知去拿扣押物品意味着什么?

公安通知我去拿扣押物品,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是事情已经处理完了吗?拿的时候有啥要注意的不?会不会还有后续的事儿?想了解下这里面的门道。
展开 view-more
  • #物品扣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安通知去拿扣押物品时,这通常代表着与该物品相关的案件侦查、调查等工作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很可能与该物品有关的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工作已经完成,不再需要继续扣押该物品。 从法律角度来讲,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也就是说,如果扣押的物品经过调查发现和案件没有关联,或者本身就是其他人的合法财产,公安机关就会通知当事人来领取。 另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也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对容易腐烂变质及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委托有关部门变卖、拍卖,变卖、拍卖的价款暂予保存,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理。如果是在刑事案件中,当案件侦查终结,不需要继续扣押物品时,也会通知领取。 当事人去领取扣押物品时,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领取时要仔细核对物品的数量、特征等是否与被扣押时一致,避免出现差错。如果发现物品有损坏等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并要求说明情况。同时,领取物品后,意味着该物品在此次案件中的扣押状态结束,但并不一定代表整个案件已经完全终结,后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法律程序或事项需要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