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去法院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去法院离婚需要走的程序: 首先是起诉阶段。起诉时,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也就是说明为什么要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证据材料一般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这些证据要能够支持您在起诉状中的主张。 然后是审理阶段。法院在收到您的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副本后的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是法院试图让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比如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权归谁等。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您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不准离婚,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