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再婚的手续和初婚手续整体上类似,但需要额外提供前一段婚姻结束的证明。下面详细为您介绍: 首先是所需证件: 1. 常见证件: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效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是用于确认个人身份,户口本则能体现户籍信息和婚姻状况等。《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 2. 二婚证件(根据实际情况携带):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携带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带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这些文件用以证明前一段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 3. 其他:3张2寸结婚登记照(可现场拍摄),用于结婚证上的照片。 其次是登记流程: 1. 登记预约:各地民政局大多开放了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渠道。您可以提前在网上预约,选择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并根据两人实际情况选择预约时间。比如使用婚礼纪的「婚姻预约登记」功能,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即可。 2. 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登记:在预约时间15分钟前到达登记处,找到指定位置提交两人携带的材料,工作人员会询问新人一些简单问题,比如确认两人没有血亲、疾病等无法结婚的客观问题。 3. 填写申请:确定新人符合结婚登记最基础的条件后,工作人员会发放给两人各一张申请表,新人要根据各自户籍上的信息仔细填写,填写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在“声明人”一栏签字。 4. 工作人员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新人提交的表格及证件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始制作结婚证;若审核不通过,会告知新人不通过的原因,新人可以择期继续登记。 最后是一些注意事项: 1. 如果二婚的一方前一段婚姻在国外解除的,需要我国法院对其离婚证明进行认证,否则该离婚证明视为无效。 2. 二婚提供的离婚证明或者离婚证必须真实有效,涂改或者假的证明一经查出,会给予处罚。 3. 二婚仍可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且根据公司要求在一年内休完,但二婚不可享受晚婚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