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给出什么样的收据?
最近打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太清楚后续法院这边会给什么样的收据。担心到时候不了解,影响流程进度,所以想问问,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到底会给出什么样的收据,好提前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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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一般会给出以下相关“收据”类材料:
首先是案件受理通知书。这就好比是法院给您的一个“入场券”,它表明法院已经收到了您的离婚起诉材料,并且决定受理这个案子了。这意味着法院正式开始对您的离婚诉讼进行处理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这个案件受理通知书就是通知您立案的重要凭证。
其次是诉讼费缴纳票据。离婚诉讼是需要缴纳一定诉讼费的,当您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费用后,会收到相应的缴费票据。这票据证明您已经完成了诉讼费缴纳这一必要步骤。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确定,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另外,如果对方提交了答辩状,法院还会向您送达答辩状副本。答辩状是被告针对您的起诉内容做出的回应,法院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您,方便您了解对方的观点和意见,从而更好地准备后续的诉讼。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相关概念:
案件受理通知书: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发出的通知,表明法院开始处理该案件。
诉讼费缴纳票据:证明当事人已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的凭证。
答辩状副本:被告针对原告起诉进行回应的文件副本,由法院送达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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