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的证据包括哪些以及该怎么收集?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怀疑一方出轨,收集相关证据是很重要的,但要确保合法合规。 首先,说说出轨证据的种类。 书证方面,像出轨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比如微信、短信、邮件中的暧昧情话、约会安排等内容;社交媒体上的互动记录,如点赞、评论、私信等;还有出轨方写下的悔过书,里面明确承认出轨事实、出轨对象、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 物证也有不少,例如拍摄到的出轨方与第三者有亲密行为的照片或视频,像牵手、拥抱、亲吻等,但要在合法情况下取得,在自己家中拍摄的录像通常可作为证据,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不行;保存出轨方与第三者共同消费的记录,如酒店住宿、消费账单、信用卡账单等;双方互赠礼物、纪念品实物以及网购记录;若有财产转移情况,相关证据如520、1314金额的转账、银行流水明细、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等也很关键;甚至床上用品或衣物上留下的毛发、污渍等痕迹,或者带有特殊气味的衣物,可作为间接物证。 视听资料也能作为证据,比如有出轨方承认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录音录像等。 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者在场目击到出轨行为发生,其证言也可作为证据 。 接下来讲讲收集证据的方法。 对于聊天记录、社交媒体互动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通过截图打印或者公证的方式保存。收集消费记录、财产转移证据等,可以从相关平台或机构获取。如果要拍摄照片或视频,一定要在合法场所,不能侵犯他人隐私。询问证人获取证言时,要注意证人是否愿意配合以及证言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相关概念: 书证:是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 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