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打伤侵害了什么权益?
我被别人打伤了,想知道对方这种行为侵害了我哪些权益。我身上有多处擦伤和淤青,去医院检查还花了不少钱,也耽误了工作。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我具体哪些权益受到了侵害,后续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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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别人打伤时,对方的行为通常侵害了受害者多方面的权益。
首先是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个方面。生命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生命安全不被非法剥夺、危害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保护自己身体各器官、机能安全的权利。被别人打伤,身体受到损害,这显然是对健康权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其次可能涉及财产权益。因为被打伤后,受害者往往需要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这就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医疗费是指为治疗因伤害导致的伤病而支付的费用;误工费是指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此外,如果伤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还可能侵害了受害者的精神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 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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