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都有哪些权利?


劳动者享有多方面的权利。首先是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这意味着不论劳动者的性别、种族等因素,都有平等获得工作机会以及根据自身意愿选择适合自己职业的权利。比如,不能因为女性可能生育就拒绝录用,这就侵犯了平等就业权。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也很重要,用人单位要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劳动者本人,不能无故拖欠或克扣。像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劳动者也有权取得工资。 休息休假权也不容忽视,用人单位得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一般不超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44小时。若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要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3小时。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为了让劳动者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应培训。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还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相关概念: 平等就业权: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平等获得职业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依照合同及国家法律取得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权:劳动者享有的按照法律规定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劳动者在工作中获得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 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权利。 社会保险和福利权: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及单位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