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协商基础上,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首先,要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般表述为“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表明双方都是真心愿意结束这段婚姻,不存在一方被强迫的情况。 其次,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孩子,要明确孩子由谁直接抚养,比如写明孩子姓名、身份证号后,确定跟随哪一方生活。还要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是按月、按季度还是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等。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望权也得写清楚,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频次等,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要是没有小孩,可写“男女双方无子女”或“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子女” 。 再者,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处分房屋等不动产,要写明房屋坐落位置、归谁所有,涉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需写明办理变更登记的时间以及一方对另一方的协助义务等;处分存款,要写明存款数额、分配情况;处分其他财产,如家电等,需写明型号、价格等,也可附财产清单。 然后,是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要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方式。比如可以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或者详细列出某一债务的借款时间、出借人、金额以及偿还方等 。 另外,还可以约定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的责任。例如“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 ,并明确出现这种行为后的处理办法。 还有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方面,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可能需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若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都要在协议里写明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 。 违约责任也不能少,写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多少元给对方。最后,双方当事人要签名或按手印,并注明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