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情形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说明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首先,存在不法侵害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像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以及一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比如,张三在街上遇到一个小偷正在偷别人的钱包,小偷的这种盗窃行为就是不法侵害。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这意味着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在不法侵害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采取所谓的“防卫”行为,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例如,李四听说王五要在第二天来打他,于是在当天晚上就跑到王五家把王五打伤,这种情况就不是正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还未开始。再比如,赵六把孙七打伤后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孙七为了报复又去打赵六,这也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再次,防卫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也就是说,防卫人必须是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防卫行为。如果是出于报复、泄愤等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甲和乙发生争吵,甲先动手打了乙一拳,乙为了报复甲,又连续打了甲好几拳,乙后面的行为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是指为了有效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那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不过,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例如,丙遇到一个持刀抢劫的歹徒,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将歹徒杀死,丙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 总之,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