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带三个孩子生活困难可以申请什么?


在离婚后独自抚养三个孩子且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多种途径可以申请相关的救助和福利。 首先是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的生活保障。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如果您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低保标准,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其次是特困人员供养。虽然特困人员一般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如果您存在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也可能获得一定的供养。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另外,还可以申请教育救助。因为您有三个孩子,教育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教育救助可以是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等方式,以减轻孩子上学的经济负担。 医疗救助方面也可以考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如果家庭成员生病就医,医疗救助可以帮助报销一部分费用,缓解医疗费用带来的经济压力。 最后,还可以关注当地政府的临时救助政策。当您的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