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殴打他人需要赔偿什么?

我一时冲动和人起了冲突,动手打了对方。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殴打他人具体需要赔偿哪些方面呢?我心里好有个底,也能和对方协商赔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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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殴打他人的情况时,从法律层面来看,实施殴打行为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需要赔偿的内容。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为了治疗因殴打行为导致的身体损伤而产生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受伤后去医院看病、买药、做检查等所有和治疗相关的花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一般需要有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以及发票等作为证据来证明具体的医疗费用。 其次是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为被殴打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那么殴打者需要赔偿这部分损失。比如受害人是上班族,因为受伤请假,单位扣了工资,这被扣的工资就是误工费。计算误工费通常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同样也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再者是护理费。当受害人因伤需要他人护理时,就会产生护理费。比如受害人受伤严重,生活无法自理,需要请护工照顾日常生活,护工的费用就是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这也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所涵盖的赔偿范围。 另外还有交通费。这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去医院看病坐公交车、打车的费用等。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受害人需要住院治疗,那么就会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生认为受害人需要补充营养来促进身体恢复,那么就需要赔偿营养费。 如果殴打行为导致受害人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若不幸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些赔偿规定同样都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总之,殴打他人需要承担较为复杂且具体的赔偿责任,我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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