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随母亲,对父亲的农村房屋有继承权吗?
我的户口是跟着母亲的,父亲是农村户口有套农村的房子。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对父亲的农村房屋是否有继承权,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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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是有继承权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对于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只要你是父亲的子女,不管户口是否和父亲在一起,都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再来说农村房屋,农村房屋是农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当房屋的所有权人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即使你的户口随母亲不在农村,你依然可以继承父亲的农村房屋。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你只能对继承的房屋进行修缮、维护等合理使用,而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大规模的改造行为。因为如果房屋自然坍塌或者失去居住价值,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收回。 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房屋的继承问题。如果遗嘱中明确将房屋留给了其他人,那么你可能就无法继承该房屋。但如果遗嘱中没有涉及到该房屋的分配,或者遗嘱无效,那么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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