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走且宅基地上没有房子,还有继承权吗?
我原本在农村有宅基地,后来把户口迁走了,现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也没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对宅基地还有没有继承权呢?心里一直没底,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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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它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房子则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只有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才能够作为遗产被继承。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 回到你所问的情况,你户口已经迁走,并且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因为没有房子这个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附着物,那么你就不存在对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继承的问题。同时,因为你户口迁走后不再是本集体成员,也不能基于成员身份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通常没有对该宅基地的继承权。不过,各地对于宅基地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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