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城里,农村的老宅还能继承吗?
我的户口已经迁到城里了,但农村老家有套老宅。我一直很担心自己没办法继承这套老宅,以后要是遇到拆迁啥的,会不会就和我没关系了?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我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继承农村的老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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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继承”在法律上的含义。继承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意愿,将其生前的财产等权益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在这个问题里,关键是要区分农村老宅所涉及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这两个部分。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供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其主体资格一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为您的户口已经迁到城里,不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您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 但是,地上的老宅属于您父母或者其他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要是合法建造的农村老宅,都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范畴。所以,作为继承人,您是可以继承这套老宅的。 并且,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虽然您不能继承宅基地,但由于继承了老宅,您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上的房屋,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或者不能再居住为止。在房屋存续期间,您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即使遇到拆迁,对于房屋的补偿部分,您是有权获得的。不过对于宅基地的相关补偿,一般是归农村集体或者符合条件的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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