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对财产分配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正在起诉离婚,在财产分配上和对方分歧很大。我觉得有些财产应该归我,但对方不同意,法院还没判。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我应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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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起诉过程中,如果一方对财产分配有异议,首先要明确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所谓财产分配,就是在夫妻离婚时,对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双方不能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请求法院来进行判决。 要是你对财产分配有异议,你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对于房产,你要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房产的购买情况和出资比例。对于银行存款,你可以申请法院调查银行流水,查看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对于车辆,要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等资料。 当你收集好证据后,在庭审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向法官阐述你的诉求和理由。你可以说明为什么你认为某些财产应该归你所有,比如你在购买该财产时贡献较大,或者该财产与你的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等。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仍然不满意,你还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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