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故意拖欠工资不发的情况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可公司却故意拖欠工资不发,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我不太清楚具体该通过哪些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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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故意拖欠工资不发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是最直接和简单的方式,通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并尝试协商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较大,还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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