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想要增加申请人该怎么办?


当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想要增加申请人,这在法律上涉及到专利申请权的变更问题。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专利申请权的概念。专利申请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权拥有处置权,增加申请人就属于对专利申请权的一种变更操作。 依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虽然增加申请人不完全等同于转让,但在程序上有相似之处,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需要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这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明你要对专利申请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的正式文件。在申报书中,要详细填写原申请人和拟增加申请人的信息,以及变更的具体事项。 第二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增加申请人与原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比如合作协议、共同研发协议等,以证明增加申请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果是基于转让获得申请权,还需要提供转让合同。 第三步,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费用一般为200元,缴费方式可以通过网上缴费、银行汇款等方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变更手续的时间很重要。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否则可能会导致变更申请不被受理。同时,在变更过程中要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免影响变更的审批进度。 另外,如果专利申请已经进入到实质审查阶段,增加申请人可能会对审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因为审查员需要重新核实相关信息。但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一般不会影响专利的最终授权。总之,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增加申请人是可行的,但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来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