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证行医会怎么处罚?
我没考到医师资格证,但给人看病了。现在有点担心会受到处罚,想了解下这种个人无证行医的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处罚呢?会不会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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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证行医是一种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秩序的行为,会面临多方面的处罚。 首先,从行政处罚角度来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简单来说,就是一旦发现你无证行医,卫生行政部门会让你马上停止看病行为,把你靠行医赚的钱和所用的药品、器械都收走,还可能会罚你一笔钱,金额最高能到1万元。 其次,如果情节比较严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无证行医者可能没有正规医疗机构,但同样要为自己的过错诊疗行为负责。比如给患者治坏了病,导致患者身体受伤、多花了治疗费用等,都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再者,当无证行医行为构成犯罪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了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因为无证行医延误了患者的病情,导致病情恶化甚至死亡,就可能会按照这个罪名来判刑和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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