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3年该怎么办呢?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处理。现在都过去3年了,最近身体因为那次工伤出现了一些问题,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该怎么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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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超过3年时,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得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以,如果超过了1年未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伤者就完全没有办法获得赔偿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期限,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工伤超过3年的情况下,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比如在这3年期间,伤者一直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等,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要是超过3年,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劳动者起诉到法院,用人单位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劳动者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总之,工伤超过3年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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