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养孩子后不想养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领养了一个孩子,当时也是出于好心,但现在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变差,实在没能力继续养这个孩子了,心里很愧疚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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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养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领养孩子后又不想养了,这可不是一件能随意处理的事情,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首先,我们要明白领养孩子是建立了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有相似的权利和义务的。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这里所说的送养人,就是当初把孩子送出去被你领养的人。如果当初孩子是从福利机构领养的,那送养人就是福利机构。如果和送养人能够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那么还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假如不能和送养人达成协议,而且是因为收养人虐待、遗弃养子女等原因,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此外,如果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解除收养关系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不按照法律程序,私自把孩子遗弃,那就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以,要是领养孩子后不想养了,一定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切不可自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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