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合同定了之后违约该怎么办?

我之前和卖家签订了买房合同,付了定金。但现在卖家突然说不想卖了,要违约。我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有哪些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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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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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违约”的概念。违约就是指合同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在买房合同里,可能包括卖方不按时交房、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或者买方不按时支付房款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比如在买房合同中,如果卖家违约不想卖房了,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房屋交易流程,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除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受损方还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房屋存在一些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小问题,像墙面有轻微裂缝等,卖家可以进行修复,这就是一种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也是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之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买房合同中,如果买家因为卖家违约而遭受了损失,比如为了买房支付了中介费用、贷款产生的利息等,这些损失卖家都应该进行赔偿。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受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如果违约金过低,不能弥补受损方的损失,受损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如果违约金过高,违约方也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总之,在买房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受损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通过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违约纠纷时,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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