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一定会判不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我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听说很多起诉离婚的案子法院都不判离,我很担心自己的情况也会这样。我想知道起诉就一定会判不离婚吗?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法院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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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并不一定会判不离婚。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例如,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或者有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能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材料等。相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从而判决不准离婚。所以,起诉离婚时能否判离,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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