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离婚后孩子和抚养方闹掰了该怎么办?

我父母离婚了,我跟着抚养方生活,但现在和抚养方闹得很僵,关系特别不好。我心里很苦恼,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解决办法,也不清楚自己有什么权益,想了解该怎么处理这个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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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父母离婚后孩子和抚养方闹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父母离婚后,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方,抚养方需要对孩子进行生活上的照料、教育等多方面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即使孩子和抚养方闹掰,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改变。 如果孩子和抚养方闹掰的情况比较严重,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孩子或者另一方父母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孩子的想法和需求,调整抚养方式和相处模式。 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也就是说,如果存在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等对孩子不利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 另外,即使孩子和抚养方闹掰,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该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总之,在遇到孩子和抚养方闹掰的情况时,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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