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经过了一次该怎么办?
我之前遇到个民事纠纷,当时没太在意诉讼时效,现在发现时效已经过了一次。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还有什么办法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知道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不会受理,胜诉的机会大不大,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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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事诉讼时效经过一次后,很多人会担心自己的权益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保障,但实际上还是有一些应对办法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过了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会像之前那样全力帮你追讨权益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即使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你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你去起诉,法院还是会受理你的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没有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会正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实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你的胜诉权会受到影响,法院可能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不过,要是在诉讼时效经过后,对方自愿履行义务,那么他不能以不知道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而且,如果你能让对方重新确认债务,比如通过书面承诺、还款计划等方式,那么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此外,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形,也可能改变诉讼时效的计算。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这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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